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各縣、市、區稅務局:
為做好 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根據《隨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隨政發〔2019〕10號)、《市醫療保障局 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稅務局關于轉發省醫療保障局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 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隨醫保發〔2022〕17號),現就做好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確保應保盡保。以2022年9月醫保系統實際登記在冊人數為基數,確保參保率在上年基礎上穩中有升。
(二)信息錄入準確規范。參保信息錄入準確率、參保繳費及時辦結率達到100%,避免重復參保。
(三)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復參保繳費清理工作。清理無效、虛假、重復數據,實時識別參保人參保繳費狀態,提升參保質量。
二、繳費標準和時間
(一)參保繳費標準。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按規定享受資助政策的各類特殊困難人員,由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給予補貼或資助。符合多種資助繳費政策時,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資助,不得重復資助。
(二)繳費時間。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外出務工或返鄉居民續保繳費時間可延長至次年2月底。新生兒、大學畢業生、刑滿釋放人員、現役退役軍人、因工作原因職工轉居民的務工人員、納入動態監測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可中途參保,除以上情況外逾期不再征收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
三、征繳范圍和繳費方式
(一)征繳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包括在校大學生、普通中小學校學生、中職學校學生、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和學齡前兒童)。
(二)征繳方式。線上繳費:湖北稅務手機 APP(楚稅通)、湖北稅務電子稅務局、鄂匯辦手機APP、代征銀行手機 APP、代征銀行批量扣繳。湖北稅務手機 APP(楚稅通)可采用銀聯卡、支付寶、微信、云閃付等多種渠道進行支付。線下繳費:代征銀行柜面繳費、村組(社區)收繳歸集繳費、自助辦稅(費)機繳費、稅務大廳柜面繳費。
四、待遇享受期
繳費期內參保并繳納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的城鄉居民,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為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當年出生的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含免繳),自出生之日起獨立享受出生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未按規定超過90天參保核定繳費的(含免繳),自繳費到賬之日起享受待遇。中途參保的刑滿釋放人員、現役退役軍人、因工作原因職工轉居民的務工人員,按規定90天內參保繳費的,自繳費到賬之日起享受待遇;未按規定超過90天參保繳費的,自繳費3個月后即可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納入動態監測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體中途參保,不設待遇等待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各地醫保、財政、稅務部門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專題匯報,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鄉鎮(街道)主體責任,細化分解任務目標,強化擔當作為,精心組織實施,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重點做好老年人、困難群眾、失業人員、應屆畢業生、新冠肺炎患者等人群參保繳費工作,確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任務。
鄉鎮醫保工作人員應在鄉鎮一線服務基層群眾,依靠地方黨委政府工作體系,指導好轄區參保繳費和經辦窗口繳費服務工作。
(二)加強部門協作,完善協作機制。城鄉居民醫保征收工作涉及醫保、稅務、財政、扶貧、民政、殘聯、衛健、銀行等多個部門,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部門協作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配合,及時共享各類繳費人員信息,做好特殊群體人員繳費工作,確保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整體聯動,有序順暢進行。
(三)加強宣傳引導,優化繳費服務。各地要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全面宣傳繳費政策,讓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參保繳費的政策變化和參保好處, 增強繳費的積極性,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各地稅務部門要統籌做好疫情期間繳費服務,積極開展繳費輔導,發揮“網上、掌上”繳費優勢,引導繳費人盡量采取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等“非接觸式”方式繳費,最大限度減少現場集中繳費。
隨州市醫療保障局???? 隨州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隨州市稅務局
2022年9月19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