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市中心城區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 發布日期: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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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管理員
  • 審核: 楊文明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畜牧業產銷的要求,市農業農村局研究起草了《關于市中心城區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根據《湖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并請于2022年10月17日前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反饋。

聯系單位:隨州市農業農村局

聯 系 人:馬鵬

聯系電話:0722—3246067

電子郵箱:328797524@qq.com

傳  真:0722—3224290

聯系地址:隨州市編鐘大道1號傳,郵編:441300

附:《關于市中心城區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征求意見稿)

隨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9月16日


關于市中心城區禁止活禽交易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預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禽共患傳染病發生和傳播,確保城市公共衛生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在市中心城區禁止活禽交易,實行“活禽定點屠宰、白條禽上市”?,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自2022年10月20日起,全面禁止市中心城區活禽交易和屠宰行為。本通告所稱活禽是指雞、鴨、鵝、鴿、鵪鶉等依法可供食用的禽類動物。

二、限制區域:南邊以迎賓大道與炎帝大道交匯處沿炎帝大道至章家塆后經編鐘大道、隨城山大道、白云大道至四方堰府河橋為界,東邊以淅河青春路、隨州大道為界,北邊以曾都經濟開發區邊界為界,西邊以迎賓大道與炎帝大道紅綠燈交匯處起沿炎帝大道至炎帝大道與市一中北巷交匯處止,其中安居方向以茶庵橋為界。

三、實施對象:限制區域內的批發(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民農產品交易點、禽類銷售門店、餐飲服務單位等各類經營場所,應經營使用具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標志的白條禽產品,不得從事活禽交易和屠宰。

??四、責任分工:市政府統籌中心城區禁止活禽類交易屠宰管理工作。曾都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具體組織本轄區內白條禽上市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禽類在養殖和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前及定點屠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按規程實施檢疫,做好禽類動物疫病防控;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禽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經營、加工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禽產品的行為;城管部門負責對城區內擅自占道從事活禽交易和屠宰行為的查處;商務部門負責建設禽產品供應服務體系,引導活禽經營戶轉型經營白條禽,保障市場供應;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活禽集中屠宰場(點)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嚴厲打擊禽類交易、屠宰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監督舉報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禽類產品食用安全和衛生安全意識,改變傳統消費觀念,自覺購買經檢疫合格的白條禽產品。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的行為,積極向有關職能部門舉報。舉報電話:市場監督部門(曾都區0722-3236976、高新區0722-3237315)、城管執法部門(曾都區0722-3233330、高新區0722-3584565)、商務(經濟發展)部門(曾都區0722-3062725、高新區0722-3286992)、農業農村部門(曾都區0722-3313485、高新區0722-4513512)、生態環境部門(曾都區0722-3321457、高新區0722-3287467)、公安部門(曾都區0722-3063012、高新區0722-35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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